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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你社区基金设立全流程


社区基金设立与管理规范:政策依据与实操指南

随着慈善资源下沉与社区治理创新的深度融合,社区基金已成为激活基层慈善活力、助力共同富裕的重要载体。近年来,湖南、青岛等地先后出台社区慈善基金设立运行指引,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》为核心依据,构建了 “政策引导 + 规范运作 + 多元参与” 的制度框架,为社区基金的合法设立与高效运营提供了明确遵循。

一、核心政策依据与设立原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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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区基金的设立与管理严格遵循 “合法合规、公益导向、社区主导、透明高效” 四大原则,核心政策依据包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等国家级法规,以及各省市出台的地方运行指引。政策明确社区基金为依托慈善组织设立的专项基金,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其收支须全部纳入所依托慈善组织账户统一管理,不得开设独立账户或刻制印章,从根源上防范合规风险。
设立主体方面,政策支持乡镇(街道)、社区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或个人等多元主体发起,优先依托本地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设立,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基金用途、权利义务、终止条件及剩余财产处理等核心事项,形成 “政府引导、慈善组织托管、社区自主运作” 的协同机制。

二、标准化设立流程与关键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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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筹备阶段:发起方需明确基金名称(规范格式为 “慈善组织全称 + XX 社区 / 乡镇慈善基金”)、业务范围(聚焦困难帮扶、社区公益、公共服务等),组建管理委员会(人数不少于 5 人且为单数),筹措不低于 5 万元的启动资金,并制定基金章程与管理制度。
  1. 申请审核:发起方向托管慈善组织提交申请报告、管委会成员名单、承诺书等材料,慈善组织需在 7-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答复。
  1. 协议签订与落地:审核通过后,双方签订托管协议,明确资金管理、使用范围、管理成本等核心条款,启动资金拨付至慈善组织专户,由慈善组织开设独立核算账目,完成设立备案。
值得注意的是,基金名称需规范使用慈善组织全称,特殊冠名需符合相关规定;管委会成员应包含社区 “两委”、捐赠方、居民代表、企业代表等多元主体,且不得领取报酬,确保决策的公正性与公益性。

三、全流程管理规范与合规要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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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组织架构与职责: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,负责项目审核、资金使用规划等工作;配备至少 1 名监督员(从管委会外产生),列席会议并监督运行,重大事项需及时上报慈善组织。托管慈善组织承担主体责任,负责统一管理、独立核算、项目审核、信息公开及年度审计。
  1. 资金募集与使用:社区基金不得独立开展募捐,需依托慈善组织开展定向募捐或备案后的公开募捐(如义卖、互联网筹款等)。资金使用需聚焦本社区公益事业,包括困难群体救助、社区公共设施改善、公益服务开展等,做到 “专款专用、按需分配”。
  1. 信息公开与监管:基金捐赠收入、支出明细、项目执行情况需通过社区信息栏、网络平台等渠道定期公示,接受居民监督。慈善组织需对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管,捐赠物资需明确公允价值并开具正规捐赠票据,确保每一笔资金流向可追溯。
  1. 风险防控:严禁基金用于非公益用途,不得设立子基金;管委会成员变更需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并备案;资金使用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,确保合规透明。

四、实践价值与发展导向

社区基金的规范化运作,既为企业参与基层公益提供了合法渠道(如通过定向捐赠获得税收优惠与品牌曝光),也通过 “取之于社区、用之于社区” 的模式,有效解决居民急难愁盼问题。对于参与发起或捐赠的企业而言,需重点关注政策合规要求,在管委会中发挥积极作用,通过透明化运作提升品牌公信力,同时借助社区基金搭建与居民、政府的沟通桥梁,实现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双赢。
当前,社区基金已纳入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战略布局,未来政策将进一步优化激励机制,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。企业应把握政策机遇,在合规前提下探索 “基金 + 项目 + 志愿服务” 的创新模式,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发展新格局。